连胜文遭枪击案凶手获判无期徒刑

2012年10月25日00:00  人民网

 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孙诚

  台湾“高等法院”24日上午就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遭枪击案做出判决,涉案枪手、绰号“马面”的林正伟被判无期徒刑,褫夺公权终身。连胜文随后发表声明,恳请调查部门持续追查该案,使其水落石出。

  据台湾《联合晚报》24日报道,2010年“五都”选举之前连胜文遭枪击,造成一死一重伤案,台湾“高等法院”24日上午宣判,认定枪手林正伟是误击连胜文。不过,在场无辜民众黄运圣遭流弹击中致死部分,法官认为凶手具有不确定杀人故意,因此撤销原审24年有期徒刑判决,改判林正伟无期徒刑,褫夺公权终身。合议庭称,林正伟在众目睽睽甚至有电视转播的情况下,持手枪抵住被害人头部近距离射击,手段残酷冷血,胆大妄为到了极点;遭现场民众趋前围捕制止后仍毫无惧色,又拟再补一枪,可见他置人于死的犯意甚为坚决,但“尚无处以极刑必要”,因此并未判处林正伟死刑。报道称,林正伟听到宣判结果后面无表情,只是在戴上口罩前稍微摇头,“似乎表示不满意遭到改判”。在还押过程中,有记者询问他对改判无期徒刑的意见时,林正伟完全不予回应。

  24日下午,连胜文发表书面声明称,外界认为他相比于一般民众具有相对较多的社会资源,“然当本人于此案侦查过程中与国家机器处于对立面时,却仍感莫可奈何!实不知一般百姓,若陷此遭遇,岂非将委屈莫名甚且含恨以终?”他说,这个案件最关键的枪支来源及枪击对象,恳请侦查单位持续追查,“若相关疑点迟迟未能厘清,甚且变成历史悬案,则不啻为对政府所揭橥之公平正义理念最大的讽刺”。连胜文声明还称,相关测谎结果表明,犯罪人呈现说谎反应,却不为一审及二审法院所采纳,令人深感遗憾。

  连胜文律师肯定二审加重判刑,但认为林正伟仍未吐露实情。他还说,林正伟虽然在上次开庭时致歉,但私下没有联络,且和解先决条件是和盘托出,林正伟不说明白,“连先生是不可能和解的”。林正伟律师则称,被告到案后多次公开向被害人道歉,只是因为遭到羁押而无法亲自向连胜文本人道歉。▲

(原标题:枪击案凶手被判无期连胜文发声明恳请继续追查真相)

(编辑:SN0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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